- 2023
- 05/09
居家式托育服務場所-落實全面禁菸
依據菸害防制法第18條第1項規定『居家式托育服務場所落實全面禁菸』
*需於居家式托育服務場所,所有入口處設置明顯禁菸標示,不得供應與吸菸有關之器物。
*未設置明顯禁菸標示或供應與吸菸有關器物,可處新臺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
*若於禁菸場所吸菸,可處新臺幣2千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鍰。
※相關資料請點選下方網址查看 https://www.mohw.gov.tw/cp-16-74078-1.html
*需於居家式托育服務場所,所有入口處設置明顯禁菸標示,不得供應與吸菸有關之器物。
*未設置明顯禁菸標示或供應與吸菸有關器物,可處新臺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
*若於禁菸場所吸菸,可處新臺幣2千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鍰。
※相關資料請點選下方網址查看 https://www.mohw.gov.tw/cp-16-74078-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