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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托嬰中心及居家保母因應中國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之防護建議及健康管理措施
  • 2020
  • 02/03

【公告】托嬰中心及居家保母因應中國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之防護建議及健康管理措施

1.針對由中港澳入境之托嬰中心工作人員與兒童、居家保母與其托育兒童,請其於入境後在家休息 14 日,避免送托。
2.配合實施在家休息 14 日者,托嬰中心兒童請假退費,請依照現行托嬰中心法定傳染病退費規定辦理,工作人員請假部份,依照勞動部發布相關規定辦理。居家托育之請假退費,請依照保母與家長雙方簽訂之托育契約規定辦理。
3.請
托嬰中心及居家托育服務中心,針對所有送托兒童、工作人員及居家保母,應進行詢問、調查、記錄並回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