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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育準公共化服務合作申請書暨契約書續約說明
  • 2020
  • 06/05

托育準公共化服務合作申請書暨契約書續約說明

托育準公共化服務合作申請書暨契約書續約說明

準公共化服務合作契約書簽訂期限原自107/08/01-109/07/31止共兩年,因應相關規定,續約部分需於109年07月31日前簽訂完成。
為避免影響您的權益,煩請有意願的您提前作業,感謝您的配合!
◎以下中心提醒說明:
  • 準公共化合作契約書為雙面一式兩份(張),請確實填寫完整,隨信附上範例可參考範例填寫,在宅臨時托育費及延長托育費不可超過180元/小時,到宅不在此限。
  • 準公共化合作契約書如填寫內容塗改處請蓋章
  • 依照「臺中市未滿六歲兒童托育準公共化服務實施計畫」之效力等同契約條款,倘計畫內容有修正,依修正規定辦理,新的契約起迄為109/08/01-111/07/31共計兩年。
  • 請大家務必於109/07/15(三)之前將準公共化契約書妥善填寫完整後,可以【郵寄】或【親送】或由【家人代為繳交】至中心,一式兩份(張),兩份(張)皆需繳回中心,如親送或家人代交務必攜帶托育人員本人印鑑,以利中心協助各位辦理續約,逾期未繳者將影響托育人員及家長的權益,請大家務必於期限內繳交,感謝您的配合!!
  • 郵件寄送→收件人:臺中市第三區居家托育服務中心
  • 地址:404臺中市北區梅亭東街36巷2號